留学生上海入户材料清单_留学生上海入户材料清单表
- 留学材料
- 2024-11-18 09:35:40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留学生上海入户材料清单”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2.留学生(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在上海落户要满足什么条件?
3.留学生归国落户上海要求是什么
4.上海留学生落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应届落户
5.上海留学生落户在哪里办理
6.上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
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
一. 上海留学生落户条件
1. 对于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可直接在上海落户。(条件: 要过了试用期,而且签订的劳务合同剩余时间要在一年以上)
2. 对于世界排名51-10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可在上海办理落户。(条件如上)
3. 学校排名经参考泰晤士报,U.S. News,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终确定世界前50院校为73所,排名51-100院校为76所,详细排名信息请咨询公司HR。
4. 公司条件为: 公司必须在上海注册,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如果入职的为上海分公司,本人的社保和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不可委托第三方代缴或将社保个税申报外地或劳务派遣。
二. 落户步骤
1. 准备材料
承诺与授权书: 由公司HR编写,经自己查看无误后签字就行,以表示自己同意落户。
本人的国外毕业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这个就是本人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无需赘述了吧。
本人国外相应学历的成绩单: 这个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原件,即成绩单上要有代表学校的印章,如果是学校发来的电子成绩单,则需要提供相关查询路径。(将自己接受成绩单的邮件截图打印在一张纸上,并写明邮箱的账号密码,最好将该邮件星标,以便查询,此为路径一。将自己学校官网上的成绩单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在与邮件截图同一张纸上,并标明网址,学校账户密码,此为路径二。)
自己本人的护照首页,使用页及签字页。这个就是只要是护照中有签证页或者盖章页的页面都要打印好,不止是自己留学国家的签证页。
自己的出入境记录清单。 微信小程序搜索移民局即可自行下载,将自己自出国留学至今的所有出入境记录打印出来即可。
自己在留学前国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就是自己留学前最高学历是啥就带啥证书就行。要原件!
重点
身份证正反面及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个人档案不在上海的需要单位出具调档函和单位公函。将这两份材料填写完毕经HR核对无误后寄给本人档案所在地,注意所在地人才中心名称及地址不可填错,再由此地寄给工作所在地人才中心或工作地。
如果是落在居住社区的社区公共户的话,就在单位公函中填写自己要落在某某区某某派出所所辖社区公共户即可,可以向自己所住区域社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询问。
三. 在线申报
相关材料准备完毕交由单位HR核对,核对无误后HR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填写个人资料,等待预受理。预受理期间可能会需要本人补充相关信息,个人自出国学习至今的经历都要写全,不要有空当。信息补充完毕后等待结果就好。
3-4个工作日后,如果填写的资料没问题在随申办小程序中 我的-我的办件中会显示预审通过,此时HR也会收到相关信息,此时就是人事部门帮你预约到受理点提供相关材料。至预约时间带着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去受理点进行现场递交。 切记一定要带好原件!!!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
递交无误后等待3-5工作日后,随申办会显示特别程序,现场受理通过,等待初审,然后再过3-5个工作日,随申办会显示特别程序,初审通过等待审核,再过大概两周就会提示你审核通过了。此时人事部会收到关于你落户审核通过的批复。
此时说明落户流程已经走完了一大半。接下来我们需要带着自己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证书及审核通过的批复和本人身份证去社区派出所开具户口准迁证明。有效期为40天。
接下来去带着该户口准迁证明,本人身份证,原户口本去自己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可以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让直系亲属代办,就是让父母带着这些材料和自己本人身份证代你去派出所办理,自己可以写一份委托书一同寄回给父母让其代为办理,办理结束后得到户口迁移证。
接下来带着户口迁移证和原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去上海市自己所在辖区派出所,就是你一直去的那个,办理新的户口卡。如果原户口上文化程度没有更新,可以此时带着毕业证及学历认证让他们帮你更新一下,然后是去派出所指定的照相馆拍新的身份证照片,拍完后拿着照相馆的身份证照片回执去办理新的户口卡。
现在就拿到自己的户口卡了,然后再去照相馆按指纹及缴纳制证工本费。选择到时候是自己来取还是寄送上门,等10个工作日,就拿到自己的新身份证了。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四条 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第十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
同时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的通知
沪人[1998]23号
为了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促进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本市户籍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及当前留学人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对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定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做如下规定:
一、留学人员及其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样张附后)和护照(复印件)等文件,办理落户手续,其国外出生的子女,应提供国外出生证明。
上述人员出国时如未注销国内常住户口,在办理上述手续时,还应持有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区、县公安部门申领《准予迁入证明》。留学人员双方或其中一方可从国外随带子女来沪定居。
二、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其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准予迁入证明》等文件,到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留学人员子女随迁如超过规定年龄,可照顾随带一名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男性不从外省市随带子女来沪落户(离婚、丧偶除外)。
三、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的,凭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并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证明、本人外国护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外国人在沪居留手续,居留期限一般为一年,但不得超过留学人员在沪居留期限。
来上海应聘短期工作或投资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凭盖有上 海市人事局印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短期工作证》到指定的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其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在沪居留办理手续同上。
四、本规定不适用于回国探亲、旅游的留学人员。
五、原有文件规定与本通知规定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留学生(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在上海落户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先是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其次是来沪落户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4.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5.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7.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8.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9.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10.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认证流程:
1.申请单位先在www.21cnhr.gov.cn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进行现场申报。
2.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5.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6.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7.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留学生归国落户上海要求是什么
随着海外留学学子回国发展的越来越多,国家为了支持留学优秀人才回国发展发布了一系列的福利政策,如落户政策,免税政策,创业扶持等等,其中落户政策是留学生比较关注的问题,那么留学生在上海落户需要什么条件?一起看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吧。欢迎参考阅读!
留学生归国落户上海要求是什么世界排名前50院校留学生
一、留学生上海落户条件
只要是前50名毕业归国留学人员,没有基数和时间限制,有社保后就可以申请落户!
51-100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没有社保基数要求,只要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
二、留学生定居上海的流程
第一步:准备以下材料并联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协助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应该注意两点:
1.如果是电子成绩单,需要提供具体路径和对应账号进行网上查询。
2.如果有网络课程提前回国的,需要补充提交网络课程通知邮件或学校网络课程通知的网站链接,并写一篇“的关于留学期间提前回国的说明。
文件准备:
1、境外本科学历认证.
1、境外硕士学历认证.
2、境外本科学位证.
2、境外硕士学位证.
3、本科补充成绩单2
3、本科成绩单1
3、本科成绩单查询路径
3、硕士成绩单.
4、国内最高学历学位.
5、护照.
6、出入境记录
7、身份证
8、户口本
9.个人承诺与授权(留学生)最新版
第二步:以上文件准备好后,HR会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保自助办理系统中帮助整理时间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文件。(在线填写步骤完成后,处理状态将变为“已提交”并等待预验收)。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预验收通过后,HR会提供班次函。你需要确认档案所在地(学校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档案转移,等待档案发送到位。交班完成后,网上受理环节通过,结束。
然后,HR在自管系统上预约线下提交书面材料,然后准备好纸质材料原件的复印件,现场提交。需要注意的是,出入境记录需要更新到最近一个月。(其中HR会帮忙盖章,准备申请信)。
第三步:提交材料后,进入初审复审阶段。
拿到批文后,你需要在你的个人办公室上填写实际人口信息。查询准迁信息时可以拿着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拍一张身份证照片。(可以现场拿户口本,身份证3天左右到)。另外,别忘了办理就业创业证。
留学生想上海落户,但是没有单位,或者单位不符合条件。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帮你解决此类问题,快速入驻上海。
其他留学生落户上海的要求
一、无社保基数要求,累计缴费满6个月即可上海落户。
上海人社局的通知还提到:毕业于世界51-100强院校的留学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即可申请落户,社保缴费基数和时间要求将被取消。
二、1倍社保基数,半年累计缴费可上海落户。
具有国外非高水平大学双非本科+国外硕士或博士学位背景的学生,可通过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1倍社保基数申请落户上海。
三、1.5倍社保基数,一年累计缴费可上海落户。
国内双非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或国内专科+国外硕士的学生,可通过连续12个月缴纳1.5倍社保基数申请落户上海。
上海留学生落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应届落户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
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北京落户的硬性要求
1.进行教育部留服的学历学位认证;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申请,回国时间查验护照上出入境记录,同时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的留学人员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上海留学生落户在哪里办理
留学生落户上海应当在当地派出所办理。
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办理程序为:
1、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上海市户口准迁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有申请书、积分证明、申请人身份证件等资料。
2、原户籍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3、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上海办理户口登记。
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查,若是符合落户要求的,办理登记。材料进行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
上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如下:
1、留学生正式入编后,可直接联系单位落户,不看工资和社保基数。
2、双一流大学、高水平学校、科技创新职业清单。
3、目前回国后异地社保和异地落户,只要两年内上海正常纳税也是可走留学生落户的。
4、落户所需大部分材料,都可在自助经办平台下载。
5、每个月需检查自己纳税情况,个人所得税APP和上海人社APP可分别查询。
6、公司条件可用企查查查询。
7、落户只能由公司申报,个人申报不了。
8、留学生落户上海各网址。
归国留学生上海户口要满足以下条件:国内本科或者硕士是211毕业,海归硕士学位,对海外学校排名没有要求。国内非211毕业,海外必须前500取得硕士学位(明确院校排名。具体排名在下文中提及,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年发布的学校名单)。
留学生上海海归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提供所有的劳动合同吗?有些已经找不到了,该怎么办?
一、2021留学生落户上海准备:
重点,落户对于社保和个税的要求一贯还是比较重视的,所以公司这方面一定要避免合理避税,工资不要分两次发,而要每个月个税大于等于社保基数,这点要提前和公司Hr确认好。所以每个月查查自己的社保及个税是非常有必要的。
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回国后外地不能工作。很多留学生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这样是不可以落户的。外地工作判断的标准就是异地有无缴纳社保和个税,如果有就不可以办理落户了。
二、待业期回国后待业超过2年:留学生待业期回国后待业超过2年。2年指落户待业时间累积不超过24个月,而不是说回国2年内必须要办理落户申请手续。
三、证件有效期:
1、营业执照
申办公司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2、身份证
申办人的身份证(包括随迁配偶身份证)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3、户口本
申办人在申办期间提供的户口本登记日期(包括随迁人员)需要距申请日期是在5年以内。农业户口要先办理户口属性变更,否则无法办理留学生落户上海。
扩展资料:
上海"4+1"海外人才新政:
上海"4+1"海外人才系列新政,具体包括《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及临港配套出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等。按照国家“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工作要求,此次发布的。
《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结合新时期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特点和上海实际,为留学人员来沪创业提供从资金支持、社保补贴、知识产权保护,到落户"绿色通道"、专业服务等在内的立体支持。
进一步放宽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核心团队成员落户条件,对担任企业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的留学人员办理落户予以优先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专人服务,对其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
除此之外,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在国内首次申报职称时,评审可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可不受国内任职年限限制,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创新“留创贷"融资服务也是《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的一大亮点,尤其加大对拥有专利、科研成果和专有技术的海外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的支持力度,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
数据显示,目前,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留学人员达19万余人,留学人员在沪创办企业5300余家,注册资金超过8亿美元。上海各留创园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驱动力的创业企业,其中境内上市企业达35家,境外上市企业10家。
同时,《上海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上海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规范化发展、科学化运作和系统化提升。为落地一批"全球领先、国内首创"的项目和成果、形成一批具有行业驱动力和全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企业、涌现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与国际号召力的企业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而随着临港留学人员创业园正式揭牌成立,上海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已达12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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