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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高中留学出国招生(上城高中留学出国招生条件)

上城高中留学出国招生(上城高中留学出国招生条件)

在下面的时间里,我会通过一些例子和解释详细回答大家关于上城高中留学出国招生的问题。关于上城高中留学出国招生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文章目录列表:

1.2015年杭州购房落户条件都有哪些?
2.教高中〔2012〕8号《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
3.杭州市上城区2019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及招生办法
4.杭州互通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5.杭州买房落户政策
6.杭州户口落户有什么条件?

上城高中留学出国招生(上城高中留学出国招生条件)(图1)

2015年杭州购房落户条件都有哪些?

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已在网签平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的购房人,仍按原政策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户籍改革规定:

1、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调整和完善夫妻投靠、老年投靠、购房落户、投资落户、人才引进等现行落户政策,逐步形成与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统一明确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重点吸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

2、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坚持总量控制和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按积分高低落户的制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

扩展资料

杭州户口迁入条件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可以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相关手续。

(二)老年投靠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城区子女;

2、原籍为杭州市区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城区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及以下),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五)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六)高技能人才落户

1、45周岁以下具有本省、本市颁发的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工作连续满3年且在杭拥有住房;

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具有本省、本市颁发的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工作连续满3年且在杭拥有住房;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4、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留学回国人员需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证》,凭工作证和学历认证书办理。

(八)积分落户

凡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均可申请积分落户。

杭州房管局-关于暂停实施市区范围内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教高中〔2012〕8号《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数据来源:系统管理员 数据更新:2012年5月22日

2012年市区幼儿园将于6月2日至3日(上午9:00—下午4:00)进行,现就相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杭州市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原则及办法

以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为单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1.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2.部门办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

3.户籍所在地无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到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条件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0〕315号)执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5.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以及驻杭部队干部子女、军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

6.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杭教高中〔2012〕8号《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归国和引进浙商子女按杭教初〔2012〕10号《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执行。

7.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附近幼儿园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8.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三、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在对服务范围内下半年新生入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后,根据本园实际情况拟订招生计划并报区教育局(社发局),由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后确定各园招生计划。

2.各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社发局)下发的招生计划,于招生前一周在幼儿园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经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通告。

3.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须随带户口本、房产证和预防接种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随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315号)规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幼儿园新生录取工作要求在6月底前结束,个别需作调整的,8月底前完成。原则上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其它幼儿园不得重复录取。各幼儿园应在统一招生后两周时间内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未被录取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帮助联系、推荐周边幼儿园。

5.各幼儿园在接受报名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招生政策,努力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无违规招生行为、无家长投诉事件、无家长群体漏夜排队现象;幼儿园报名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

6.各幼儿园招生时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不得提前收缴录取新生的各项费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经录取,享受市区户籍儿童同等收费标准。

各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上城区:87802200

下城区:28908820

江干区:86974951

拱墅区:88259972

西湖区:87965053

滨江区:87119760

经济技术开发区:89898595

风景名胜区:87179568

杭州市上城区2019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及招生办法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杭州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为:

1.杭州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3.其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包括:

(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

(2)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

(4)驻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

(5)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二)公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招生对象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

二、报名时间

6月25日至26日

三、报名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下同)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

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四、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其中:

1.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

3.其他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下同)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智障儿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

(2)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报名。

(4)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向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5)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可向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也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报名。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一)学校招生按下列规则进行:

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学区学龄儿童到该校入学。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3.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二)其他

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本校教工子女和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由各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范围,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名单后统筹安排。

六、加强招生服务

(一)区教育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推进阳光招生。

1.招生政策公告。区教育局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办法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

2.招生录取结果公告。各公办小学原则上在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等招生结果。

3.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招生服务

1.各公办小学应加强招生服务,切实为适龄儿童入学提供服务和帮助。学校要采取多种渠道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2.市区学校招生使用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和学籍管理系统,各学校应及时将报名和录取学生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3.区教育局设立服务专窗(地点在杭州市中河中路62号,上城区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内),为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军人子女就学提供服务和帮助。

七、学区分布

(一)常住人口教育服务区分布表

序号学校教育服务区

1胜利小学(钱塘校区)望江街道所辖的耀华社区、在水一方社区

2胜利小学(新城校区)紫阳街道所辖的海潮社区(秋涛路以东)

3胜利实验学校紫阳街道所辖的甬江社区

4天长小学湖滨街道所辖的东坡路社区、吴山路社区、岳王路社区

5金都天长小学紫阳街道所辖的北落马营社区、候潮门社区

6杭师附小(吴山)清波街道所辖的清波门社区、定安路社区(火药局弄以西)、清河坊社区(十三湾巷、东太平巷和小井巷以西)

7杭师附小(钱江)紫阳街道所辖的凤凰社区、春江社区、新工社区

8饮马井巷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梅花碑社区、西牌楼社区、姚园寺巷社区

9天地实验小学望江街道所辖的近江东园社区、近江西园社区、徐家埠社区(新)、婺江社区、耀华社区、在水一方社区

10紫阳小学紫阳街道所辖的十五奎巷社区、太庙社区,南星街道所辖的馒头山社区

11娃哈哈小学湖滨街道所辖的涌金门社区,清波街道所辖的劳动路社区

12大学路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大学路社区、葵巷社区、老浙大社区、长明寺巷社区

13穆兴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紫金社区、小营巷社区、马市街社区、茅廊巷社区、金钱巷社区

14高银巷小学湖滨街道所辖的东平巷社区、青年路社区,清波街道所辖的柳翠井巷社区、定安路社区(火药局弄以东)、清河坊社区(十三湾巷、东太平巷和小井巷以东)

15抚宁巷小学紫阳街道所辖的彩霞岭社区、上羊市街社区

16市教科所附小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除金棕榈花苑外)

17上教院附小南星街道所辖的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海月桥社区(仅含金棕榈花苑)

18清河实验学校(小学部)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

19勇进实验学校(小学部)望江街道所辖的大通桥社区、始版桥社区,紫阳街道所辖的木场巷社区、海潮社区(秋涛路以西)

20清泰实验学校(小学部)望江街道所辖的莫邪塘社区、清泰门社区、兴隆社区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区划分

序号学校教育服务区

1大学路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大学路社区、葵巷社区、老浙大社区、梅花碑社区、西牌楼社区、姚园寺巷社区

2穆兴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茅廊巷社区、金钱巷社区、长明寺巷社区,湖滨街道所辖的东坡路社区、吴山路社区、岳王路社区,紫阳街道所辖的彩霞岭社区、上羊市街社区、小营街道所辖的紫金社区、小营巷社区、马市街社区

3高银巷小学清波街道所辖的柳翠井巷社区、定安路社区、清河坊社区、清波门社区、劳动路社区,湖滨街道所辖的涌金门社区、东平巷社区、青年路社区,紫阳街道所辖的十五奎巷社区、太庙社区

4市教科所附小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除金棕榈花苑外)、馒头山社区

5上教院附小南星街道所辖的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海月桥社区(仅含金棕榈花苑)、紫阳街道所属的新工社区、凤凰社区、春江社区、甬江社区、北落马营社区、候潮门社区

6清河实验学校(小学部)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馒头山社区、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紫阳街道所属的新工社区、凤凰社区、春江社区、甬江社区、北落马营社区、候潮门社区

7勇进实验学校(小学部)望江街道所辖的大通桥社区、耀华社区、在水一方社区、始版桥社区、紫阳街道所辖的木场巷社区、海潮社区

8清泰实验学校(小学部)望江街道所辖的莫邪塘社区、清泰门社区、兴隆社区、近江东园社区、近江西园社区、徐家埠社区(新)、婺江社区

杭州互通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杭州互通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2015-06-15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上城区中河中路250号八层808室。

杭州互通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1023418591120,企业法人宋巧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杭州互通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文化艺术策划(除演出中介),翻译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展会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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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买房落户政策

异地购房并不少见,很多购房者因为工作原因想要移居到别的城市。但是各城市买房落户的政策不尽相同,杭州买房落户的政策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杭州买房落户的政策。

一、通过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落户杭州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或大专紧缺专业,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拥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高技能证书的人员

办理流程:1、先调档 2、提供各项材料杭州办理准迁证 3、回原籍开迁移证 4、到杭州落户

二、留学回国人员杭州落户

留学人员落户杭州对象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凡取得杭州市人事局统一颁发的《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均可办理在杭落户。落户办理流程咨询及落户代办咨询兴才苗**。

(二) 留学人员回国办理杭州落户材料

符合上款规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落户:

1、《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三、买房落户

杭州买房条件1、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含)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或在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

杭州买房条件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杭州买房条件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杭州买房条件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买房条件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杭州买房条件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杭州买房条件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一、外地人购房入户以自愿申请为原则,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申请购房入户手续,同时遵守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

二、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是指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在杭购买住宅(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以下简称住宅),达到一定购房价值和时限,并符合相关规定,经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户籍。

三、购房入户条件范围扩大:继续执行购房入户政策。

购房时限条件。购房人应书面承诺所购房产在办理户籍入杭之日起3年内不得交易。购房入户人基本条件。购房人应符合杭州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购房入户付款方式实行一次性付款和抵押贷款两种方式。

五、凭下列资料给予购房人购买住宅确认:

(一)购房人持有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土地证和所购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购房人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并办理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三)购买商品房以签订合同并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签订合同后开具不动产专用发票时间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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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户口落户有什么条件?

1、应届毕业生落户,其条件为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2、人才引进落户,其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1)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3)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4)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5)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

3、购房落户,其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2008年10月14日之后在拱墅区(80万)、江干区(80万)、下城区(80万),西湖区(80万),上城区(100万)付清相应房款的。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实际入住);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4、海外留学生回国落户方案,其条件为国外留学(包含香港、澳门)本科及以上学历,经过教育部认证并且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后可以在杭州落户。

扩展资料: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购房入户政策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

施行购房入户政策的城市政府,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开发建设,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有部分专家对该政策是否能广泛推行持谨慎的态度。

2017年7月28日,无锡市公安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不管购房落户政策与否,近年来社会财富以及人才等社会资源,都快速向城市流动。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这让农村变得更加贫困和贫乏。

而购房落户政策,无疑给了农村中那些佼佼者成为城市居民的机会,他们可以抓住这一机遇,从此彻底告别农村,成为城市居民。这只能让农村的资本和人才变得越来越少,因此,购房落户只能加剧城乡差别。

正确的对待这种状况:

一是应该取消户口政策带来的身份歧视;

二是国家的资金,应该向农村倾斜,大力扶持农村的交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教育、卫生等各项基础设施,让农村拥有和城市一样的基础设施;

三是国家应该鼓励和激励人才到农村这一广阔天地创业,为到农村创业的人才提供资金上的扶持以及待遇上优惠。这样,才能吸引人才到农村创业,吸引资金到农村发展,农村才能发生和城市一样的变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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