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上海落户流程_留学生上海落户流程图
- 留学流程
- 2024-08-17 19:02:57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留学生上海落户流程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文章目录列表:
1.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2.留学生落户上海如何办理
3.留学生上海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4.上海留学生落户手续办理
5.上海留学生落户申请流程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
一、留学生落户上海条件:
1.在国外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学习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如果是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境)外高校,累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无社保基数,回国就可以落户上海。
2、硕士学位
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排名前500院校硕士: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6个月的社保;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非排名前500院校硕士: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6个月的社保;国内双非本科+国外排名前500院校硕士: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6个月的社保;国外正规本科+国外正规硕士: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6个月的社保;国内双非本科+国外非排名前500院校:按照按照留学生社保基数交够12个月的社保,且社保基数比前几种学历的留学生更高。
3、本科学历
国外前500院校本科:缴纳6个月社保;国外非前500院校本科:缴纳12个月社保基数,且缴纳的基数更高。
4、附加条件
国内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境外本科+硕士、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博士需在国(境)外待满1年,硕士180天,本科不少于2年;回国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但回国后2年内需在上海工作;同时要求落户的同学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三、申办流程:
1、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2、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5、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工作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二条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第二条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二)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四)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六)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七)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八)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九)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十)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须提交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十一)有婚史者须递交结(离)婚证及相关证明;持国外结(离)婚证明另需附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十二)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留学生落户上海如何办理
一、留学生落户上海办理方法:
第一步:单位资质审核
单位在“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进行在线资质审核
(二)选择“我要办——个人——户籍办理——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审批”,点击“立即办理”进入自助经办系统。
(三) 右侧导航菜单打开“单位信息管理”,选择“单位信息填写”。
(四)单位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单位信息上报”,核对单位信息无误后,将界面拉到末尾,点击“上报”按钮。
第二步:个人信息填报
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并提交系统审核
右侧导航菜单打开“申请信息管理”,选择“新增”
(一)插入公司CA证书(数字证书),打开上海一网通办首页并选择法人用户登录
(二)填写身份证信息,点击“下一步”,开始填写个人信息。
(三)首先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留学人员申请条件或依据选择”,并依次填写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填写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① 申请人基本信息填写(注意籍贯信息的填写,不要错字、漏字)
② 主要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及专业特长(限500字)
③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写
④ 就业及社保信息填写(劳动合同起止日期、是否为事业/机关单位编制内人员/是否为创业人员等)
⑤ 户口迁出地信息(需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保持一致)、户口迁入地信息(可照下图填写)、档案信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⑥ 教育经历(从高中起)
⑦ 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需要连续、待业时间超过三个月,填写待业)
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⑨ 获奖情况(日期、名称、发奖单位、荣誉等级、证书编号)
⑩ 子女信息(如无则不填)
(四)以上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需要上传相关附件
附件为系统根据你的个人情况自动生成的附件列表,系统有样张可供下载。
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2年
2. 要求合同剩余期限3个月才能提交落户申请
注意:
(1)公司为落户人员缴纳的社保个税基数需满足落户要求
(2)劳动合同不能为派遣合同。
(3)公司内部是否有忠诚度考核、霸王条款等问题(比如落户后多少年之内不可离职,大额违约金等)。
(4)公司配合度要高(文件盖章、走申请流程等)。
三、上海留学生落户学历要求
1、(2022年底最新标准变更)
无需缴纳社保直接落户
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
对于毕业于新发布学校榜单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
2、半年1倍社保基数
对于毕业于新发布学校榜单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不看社保基数。
3. 一年1.5倍社保基数
四、上海留学生落户境外累计学习时间要求:
1.博士学位留学生 ——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1年;
2. 硕士学位留学生 ——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半年;
3. 学士学位留学生 ——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2年;
4.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 在外学习时间需满1年。
ps. 境外高校录取后在国内就读,国内学习总学分不能超过50%
境外高校录取后非学历教学学分<20%
五、部分新政修改内容
首份工作地不再需要在上海,要求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其他注意事项:
1. 留学生落户申请办理结束前(领取身份证前),申请单位必须确保申请人的社保正常缴纳,个税正常申报,不可以出现社保断缴、漏缴、补缴,不可以出现个税漏报、补报。
2. 留学生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保期间,不可以频繁或长期出境。
3. 留学生在上海缴纳社保个税期间,不可在外地(上海以外城市)缴纳社保个税。
4. 留学生归国后至申请办理结束前(领取身份证前),不可以人才引进落户外地(上海以外城市)。
5. 入职公司后,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缴纳社保的单位不是同一个,就无法申请落户。
6. 漏税需要补缴,但补缴是不算在累计期间内的。
7. 目前留学生落户上海公司是没有名额限制的,但是不排除一些大型公司由于要落户的同学过多,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可以申请,入职前可以问一下HR这方面的问题。
8. 如果五险一金中的公积金没有缴纳,是对申请落户没有影响的。
9. 办理落户手续中途是不可以离职的,需要等落户通过后才可以,如果碰上公司信息变更需要及时更新。
10. 公司的营业执照也要注意到,万一有效营业期小于6个月,是不可以申报落户的。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留学生上海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留学生上海落户需要以下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上海留学生落户手续办理
一、上海留学生落户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要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上海留学生落户申请流程
一、2022留学生落户审核全流程
1. 公司资质审核 只有 拥有落户资质 的公司才能协助留学生申办落户上海的业务。 政策中对公司资质的要求如下: ...
2. 线下网点确认 自2021年9月1日起,上海市各区的用人单位可以 就近选择注册地或经营地的网点 ,为留学生办理落户业务。 网上申请提交之前需要做网点确认,可以由注册地直接确认,经营地网点确认需要 3-10天左右。 ...
3. 网上预审 留学生在累计完社保个税之后,公司需要帮忙线上提交材料,准备网上预审。 ...
4. 调档、核档 预审通过后,留学生需要在“ 一网通办 ”系统中下载 调档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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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线下交材料 线下交材料的环节需要 单位联系人 出面,申请人不需前去
好了,今天关于留学生上海落户流程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留学生上海落户流程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留学生上海落户流程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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