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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费留学规划专业_重庆公费留学规划专业有哪些

好久不见了各位,今天我想跟大家探讨一下关于“重庆公费留学规划专业”的问题。如果你还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请跟我一起来探索一下。

文章目录列表:

1.如何申请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
2.公费留学有专业限制吗?
3.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有公费留学项目吗
4.高分悬赏:全国哪些大学有城市规划专业的硕士点?越多越好
5.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公费留学?

重庆公费留学规划专业_重庆公费留学规划专业有哪些(图1)

如何申请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出国留学成为越来越多学生的选择,那么呢?下面就随我来了解出国留学的资讯吧!

研究生公费留学申请解析

申请研究生公费留学,申请者可以直接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有关表格,仔细阅读有关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要求提供材料一式七份原件一份,影印件6份,其中1份影印件需要学院领导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同意推荐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其中填写《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资讯一览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影印件2份。

一、主要专案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阶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 含博士后专案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专案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专案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专案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专案3400人;

5. 高校合作专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专案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专案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专案及地方合作专案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专案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专案和 *** 互换专案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专案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专案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阶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专案有特殊规定的,按专案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专案的其他要求请登入国家留学网查阅。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案。在已申报专案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专案。

出国留学的好处

1、国外的学术环境很好。

我这里说的不是学术能力,而是学术风气。我出来前,导师就跟我说:“中国人做学术想要学美国,做学术的风气成了做生意,可做学术的能力却又不如美国;所以只是学到了美国学术表面的东西。而欧洲做学术,更像是做艺术,精雕细琢。”当然,这概括有点太笼统,可又有很大的正确性。我不知道美国做学术的情况,所以不评论;但中国做学问像是做生意,欧洲做学问像是做艺术,这点我是身有体会。我在德国马普所这里一年,跟 Norbert 做引力方面的东西,确实是进度很慢,但很 enjoy,其中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做了不少的计算。要是按照国内做 business 的做法,估计能有五篇左右的文章吧。但按照这里的做法,顶多只能算是一个品质一般的小艺术品。可是反过来说,这样的科研环境、以及与导师常年累月的讨论,真的让人身心非常 enjoy,体会到做科研的巨大乐趣。而且,在学术界能够留下来的东西,不可能会是那些生意场上的“产品”,而应该是艺术品。所以,对学术只是当作生存饭碗的人,可能会觉得压抑;而对学术有理想的人,确实能受益匪浅。

2、学术支援好。

国内的 PhD 的学生,工资基本只够买一日三餐吃。但在这里,不论是学生工资,还是学生科研条件等待遇,都远超国内。从国内的拥挤的办公室,移到这里环境优雅的工作环境,让人神清气爽。工资每月结余,可以买单反、买苹果产品啥啥的,而且有可能在欧洲各国旅行。顺便提一下,这里假期很多,周六周日是注定休息的,还有各种国家假日 / 地区假日等,自己还可以申请大约 40 天 / 年的 holiday。

3、留学是个接触世界的好平台。

能够让你了解到各种文化,各种看法;交往到各种国际朋友。让人对世界的看法更加全面。有更开放的资讯与资源,比如说 facebook, *** 这类好东西可以不需**就能接触到。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要谈世界观,如果一个人没有看过世界,还怎么谈?

4、留学让你更加学会独立。

你要自己租房子,自己弄饭吃。不像在国内的时候,大众食堂保证你的生活。所以,在留学期间,我是能够有更多的独立自主性,有更多的自我因素的体现。而不是在国内“一切向着党,一切跟着大众走”的姿态。这样的生活,毕业后回过头来看,能够让人觉得人生还是很有个人意义的。

公费留学有专业限制吗?

一、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其中:①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②按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③按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④按有关合作项目选派 912人。

二、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

2.访问学者

3.博士后研究

4.研究生

具体选派类别、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等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确定。详细情况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三、选派学科

为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更具针对性,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同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并支持其它学科领域的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四、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2.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的,应符合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

五、申请办法

凡符合本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1)》、《专家推荐信(附件2-2)》、《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等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具体请见附件四《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0日。

2.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将委托有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请查阅附件五《通过受理机构申请项目一览表》)。

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按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请。部分项目的遴选事宜,留学基金委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并将遴选通知发至有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六、评审、录取

1.通过受理机构申请的项目

(1)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表格填写是否工整;有关名称及代(类)码是否准确、规范等。

(2)受理机构将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统一寄(送)至留学基金委。

(3)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留学基金委将按项目要求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4)留学基金委拟于2005年7月31日前通过 “国家留学网”、《神州学人》杂志和有关媒体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名单,并将有关录取材料(《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通过各受理机构转发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到2007年底有效。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亦同时寄送申请人所在单位。

2.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的项目,评审、录取办法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安排。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站上公布并同时通知有关单位。

七、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

1.所有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及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内容。

3.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留学人员应有二名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4.根据协议的要求,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应按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交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根据留学人员单位所在地区、留学人员的类别、留学期限和前往留学的国别确定,金额标准一至四万元不等。出国期限为三个月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5.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经留学基金委确认其有关材料后,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退还留学人员本人。

6.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对按规定须赔偿全部留学费用的人员,其出国前所交保证金不再退还本人;同时,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须另赔偿和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不足部分及违约金。如不按规定赔偿,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7.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八、派出及管理

1.为保证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合格条件,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先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和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2.被录取人员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在外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3.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 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有公费留学项目吗

有的。

1、公费留学申请的条件,需要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公费留学还有一种方式是交换留学,留学生作为交换生到外国大学学习,学习期限一般为一年,学习期间不用支付对方大学的学费,每个月还有生活费,但是留学人员需要支付国内的学费。留学人员出国之前一般需要向国内大学支付“交流金”。

高分悬赏:全国哪些大学有城市规划专业的硕士点?越多越好

兄弟,你参考一下,我这有些详细的拥有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点大学的排名,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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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同济大学,原同济大学建筑系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同年,同济大学由金经昌教授主持在国内首先创办了城市规划专业(四年制),当时的名称为都市计划与经营专业,并设立都市计划教研室。1956年该专业分为城市规划专业和城市建设工程专业(五年制)。1960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成立城市规划系。1986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专业博士研究生,1992年设博士后流动站。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是全国重点学科。设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硕土点,含城市和区域发展、城市设计、城市交通规划、住房和社区发展、城市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城市开发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技术方法、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八个研究方向;设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博士点,并设有一个博土后流动站。

第二名:东南大学,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创建于1927年,历史悠久,是中国最早的建筑教育基地。著名建筑家、建筑教育家杨廷宝、刘敦桢、童寯教授生前长期在此任教,从事学术研究,为建筑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城市规划专业以城市物质形态规划为主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理论为核心课程,学习相关专业理论课及专业基础课,并参加若干实践性教学环节,以培养学生具有作为未来规划师和规划高级管理者应有的素质和修养。本专业注重规划综合素质教育和专业能力训练,注重开放性教育,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2004年本专业通过国家城市规划专业评估,获A级优秀。本专业是江苏省品牌专业。建筑学为国家一级学科,含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国家重点学科)、建筑历史与理论(国家重点学科)、城市规划与设计(江苏省重点学科)、建筑技术科学、景观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与管理和美术学等学科,六个博士点、七个硕士点、一个博士后流动站和一个国家级专业实验室,学院的专业图书中心藏书量居全国建筑院系的前列。拥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甲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GIS中国培训中心。

第三名: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沿袭于当初的建设部直属的武汉城市建设学院,1979年在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建筑工程系开办了城市规划专业,至1983年共招收了5届共5班城市规划专业学生170人。1985年2月,武汉建材学院的城市规划专业在校三个班搬迁至武汉城建学院新校园,并成立武汉城建学院城市规划系,下设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两个专业。1993年武汉城建学院系部调整,风景园林系撤销,并入城市规划系;城市管理系撤销,其中城市管理专业的部分城市规划专业教师并入城市规划系,成立新的城市规划与建筑系,下辖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2000年5月原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与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规划建筑系合并成立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是湖北省重点学科.

第四名:重庆大学,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的前身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是 1952 年全国院系调整时由原重庆大学、西南工专等院校的建筑系合并而成,是国内最早的八大建筑院系之一。 1994 年学校更名重庆建筑大学,建筑系更名为建筑城规学院; 2000 年新重庆大学组建后,更名为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城市规划专业创办于 20 世纪 50 年代末,是国内最早创办的专业学科之一。 1998 年城市规划本科和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研究生国家评估优秀级通过, 2000 年建筑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第二次国家评估优秀级通过, 2004 年城市规划本科与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国家评估优秀级通过。 建筑城规学院有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景观建筑学、室内设计、设计艺术学七个硕士点;有建筑学以及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 包括一级学科所含的四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 ,自主建设景观建筑学、室内设计两个博士点;有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山地城镇规划与建筑科学》是学校“ 211 工程”重点建设项目。2007年8月20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评审结果,我院城市规划与设计被确认为国家二级重点学科

第五名: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学系是我国高等院校中历史最为悠久的建筑学系之一,学科形成于1932年的勷勤大学,1938-1952年并入原国立中山大学工学院,1952年经院系调整与其它院校同专业合并形成华南工学院建筑学系。现在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是国家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是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筑学系设有五年制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建筑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在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等4个博士点和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及景观建筑设计等5个硕士点。2002年、2004年城市规划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教育也分别通过了国家专业教育评估;城市规划专业于2005年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

第六名,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原地理学系) 素有中国地理学摇篮的美誉,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地理学系之一,源于1921年竺可桢先生在东南大学创建的地学系,该系设地理气象和地质矿物两个专业。1930年东南大学由第四中山大学改名为中央大学后,地学系也分成地理学系和地质学系,地理学系设地理、气象两个专业。1945年气象专业独立成系。1949年南京解放,改为南京大学地理系。1952年院系调整,原浙江大学地理系(地质地理系)、四川大学地理系和金陵女子大学地理系部分师生并入南京大学地理系。1954年在国内率先成立自然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专业。1960年代后,又先后率先成立地图学、陆地水文、地貌学与第四纪地质学专业。1987年易名为大地海洋科学系,设有经济地理与城乡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地图学(地理信息系统)、自然资源(陆地水文)、地貌与第四纪地质学专业。1995年易名为城市与资源学系,设经济地理与城乡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土地管理与房地产开发)、旅游规划与管理、地貌与第四纪地质等专业。2006年4月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南京大学批准成立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下设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国土资源与旅游系、地理信息科学系、海岸海洋科学系四个系。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拥有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理科培养基地——地理学专业点和自然地理学国家重点学科点及地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地理学博士后流动站。本学院还是教育部地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建设部高等城市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是国内最重要的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资源与环境、地理信息系统以及海洋科学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中心之一。学院现设有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与房地产开发方向)、地理信息系统、旅游管理(经济学)、城市规划与设计(5年制工科)等5个本科生专业.本院具有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第七名:天津大学.天津大学前身为创办于1895年的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北洋大学,1951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上溯至1937年创建的天津工商学院建筑系,至今已有70年的历史。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津沽大学建筑系(原天津工商学院建筑系)、北方交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建筑系(原唐山工学院建筑系)与天津大学土木系共同组建了天津大学建筑工程系。1954年成立天津大学建筑系。1997年6月,天津大学进行学院制改革,在原建筑系的基础上,成立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于2000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并于2004年获得优秀资格认证。1998年学院的建筑学学科被批准为国家一级学科,下设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和建筑技术科学等4个二级学科均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包括自主申请设置的建筑环境设计博士点,共有5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拥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设计艺术学、建筑环境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等8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国家批准又设立建筑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1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再次顺利通过复评,是该学科目前全国仅有的3个重点学科之一。

学院十分重视专业教育的开放性和国际化,与海内外许多知名学府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如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南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得克萨斯农工大学,意大利罗马大学、米兰工业大学、那波利大学,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卡尔斯鲁厄大学、亚琛应用科学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谢菲尔德大学,法国拉维莱特建筑学院,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日本东京大学、东京工业大学、神户大学、九州产业大学,韩国釜庆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台湾中原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均有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长期开展师生互访、学生作业互展、联合教学和合作科研项目等活动;每年都有师生派往国外知名大学学习深造,并接受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

第八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原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于 1956 年由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等四所院校的土木、建筑、市政类系(科)合并而成,积淀了我国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市政学科的精华,为我国著名的土建类院校之一。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具有悠久的历史。其前身是原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建筑科(1923年)和原东北大学建筑系(1928年由梁思成先生创立),1956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南北两所古老的建筑系迁移至西安,合并成为我校建筑学院前身。在继续办好建筑学专业的基础上,1956年,开办总图运输设计(原称工业运输与总图)专业;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在建筑学专业增设城市规划方向;1986年正式开办城市规划专业,并开始招生;1996年开设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自50年代,在前苏联莫斯科建筑学院的专家指导下,建筑学院开始培养研究生。1981年我国设立学位制度以来,建筑设计及其理论(1981年)、建筑历史与理论(1983年)、建筑技术科学(1983年)、城市规划与设计(1986年)相继获得硕士授予权。1993年建筑历史与理论学科获得博士授予权。学院的城市规划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

第九名:北京大学;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是建立在1955年北京大学地质地理系的经济地理专业。在文革后期,北京大学经济地理和历史地理的教员率先在国内突破原来的框框,把城乡规划作为学科发展和学生培养的应用领域。到80 年代前期围绕着城市研究,又在国内倡导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土地分等定级、风景资源评价与规划等新的研究和应用方向。1980年代后期,北京大学地理系改称城市与环境学系,其中经济地理专业又称”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1997年,城市与环境学系设区域经济与人文地理教研室和城市规划教研室,共同担当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的教学。1999年,根据国家建设部行业要求,又由教育部特批设立五年制城市规划本科专业并从2000级起开始正式招收。2002年6月,城市规划本科专业被编入新成立的环境学院,原城市与环境学系的人文地理教研室和城市规划教研室组建成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正以丰富的研究方向、鲜明的办学特色、突出的学术地位和丰硕的实践成果而活跃在国内外学术界和规划界。

本系下设人文地理与城市规划两个教研室,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师18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9名,讲师7名。下设城市地理、经济地理、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土地经济学(含房地产开发与研究)、风景区规划与世界遗产研究、景观规划设计、旅游与城市游憩空间规划等8个主要研究方向。具有城市规划(5年制)、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4年制)两个本科专业和人文地理硕士点以及人文地理博士点。城市规划的硕士、博士点也正在申请中。现有在校本科生120余人,硕士生40人,博士生30人。

早在1988年,就是国家教委评选的国内唯一的人文地理重点学科点。在2001年的第二次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该专业再次以绝对的首位优势成为全国重点学科。近五年来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项,完成区域城镇体系、城市总体及分区、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城市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等各类规划70余个。有国家奥运中心、中关村西区等6个重大项目在国际规划设计招标中中标或获奖。

第十名: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是我国早期建立的建筑院系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与哈工大诞生同年的1920年。当时为隶属于中长铁路的哈尔滨中俄工业学校铁路建筑科;1922年学校改名为哈尔滨中俄工业大学,设铁路建筑系和电机系;1927年铁路建筑系改为建筑工程系。1928年,学校由东省特区与中东铁路共管,校名改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当时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采用建筑结构和施工并重的教学模式。1958年起设立建筑学专业,实行6年学制。1959年国家实行院系调整,土建类专业从哈工大分离出来成立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科纳入土木工程系。1977年恢复建筑学专业本科高考招生,1979年恢复设立建筑系。1985年增设本科城市规划专业。1995年增设本科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999年成立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始于1952年,当时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开办含有建筑学专业的研究生班。1959年起招收导师制研究生。“文革”后1978年恢复招收导师制研究生。

2000年6月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哈尔滨建筑大学合校后,原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艺术设计系、建筑系并入,组建了新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04年3月成立了建筑系、城市规划系和艺术设计系。下设建筑设计(一、二、三室)、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环境设计、产品与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设计等10个教研室,并设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和城市设计等九个研究所,此外还设有实验中心、数字信息中心、建筑图书分馆、资料档案中心等教学和研究辅助机构。

城市规划本科专业成立于1985年,同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我国较早创办城市规划专业的院校之一。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于1998年以A级通过国家专业教育评估,并于1999年被评为建设部重点学科,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再次以A级通过国家专业教育评估。城市规划专业经过多年奋斗,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居领先地位。本专业拥有国家甲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了大量的城市规划设计与研究项目,是学生进行实践学习的良好基地.

就目前国内来说,城市规划就业的需求量很大。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大多生活在城镇化地区,而我国居民正处在城镇化的飞速发展阶段。

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公费留学?

楼上是个书呆子,只知道照搬条文。我告诉你吧:

1.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也就是说必须达到出国博士生的条件,首先拿到国外大学的博士入学通知书;

2. 专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重点资助领域”的要求: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4. 如果你是以下高校的学生,可以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经常关注国家留学网/Chuguo/Default.aspx?cid=302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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