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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有哪些)

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有哪些)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的信息,并尽力回答大家的问题。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的话题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杭州落户最新政策2023
2.杭州落户政策
3.教高中〔2012〕8号《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有哪些)(图1)

杭州落户最新政策2023

杭州落户最新政策新生儿可以直接定居。可以解决外国投资,外国民营企业经营者连续两年缴纳地方税超过十万元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结案。

在杭州落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不是杭州籍的购房者,在钱江新城内、上城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在100万元或者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内、江干区、拱墅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或在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就可以申请过户到杭州市区户籍;

2、申请人的受教育程度必须是高中以上;

3、年龄必须大于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在杭州落户需要的资料如下:

1、落户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落户证明;

3、落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在杭州落户需要的程序如下:

1、首先要符合深圳相关的落户要求;

2、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落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

4、两份《申请落户登记表》,(注意:填写申请人是被投靠方,当事人是指投靠方。多打印两张,到时候填错还可以重填);

5、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通知申请落户人到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办理落户手续。

综上所述,办理落户需要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相关的证明,同时也需要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以及工作单位,同时开具出准许落户的证明。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杭州落户政策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4.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这里的符合条件是指:1.录取时间为:2017年以后;2.毕业学校类型为:普通高校;3.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4.须持有毕业证及学位证(很多人只有一个学位证没有毕业证,这种是不行的)。

注:2019年5月份之前需要缴纳一年以上社保,之后就改成有一个月社保到账就可以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无需提供学位证书;

3.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含补缴)。

3、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落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本科45周岁以下。

所需材料:

1.国(境)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挂靠落户证明: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4、入学落户

落户条件:

在杭州读大学的朋友,可以在大一入学的时候申请将户籍调到学校集体户。入学落户仅限于大学新生入学,到大二及以后,再要落户到杭州,就只能等毕业之后走杭州学历类“人才引进”渠道。

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之后就有在杭购房资格,但是由于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如果贷款买房则需要第三方担保。

5、高层次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

通过杭州高层次人才系统评定为A、B、C、D、E五类人才,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

6、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 

落户条件: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上述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且由该单位缴纳社保满3年,目前仍在杭正常工作,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

所需材料:

1.本省、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3年及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指已在杭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在杭工作)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配偶(需结婚登记满2年)、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进杭落户审批表。

7.浙江省居住证

7、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落户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龄要求: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3、达到评审方要求: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

4、已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

5、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在杭居住一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具有高级职称需要在杭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保(社保要显示到账)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参保证明;副高及以上职称申请落户需提供有已缴状态的参保证明;

6.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9. 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8、购房落户

落户条件:

1.购房时间:

①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②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 购房为准;

③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2.购房金额:

①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②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③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④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

3.房子要全款付清,不能有抵押。

4.高中或以上学历

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9、杭州积分落户

2017年12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正式进入居住证积分管理模式。

杭州积分落户自2018年实施以来,已办理4期,共有43695人取得了落户资格。

其中2018年3月第一期申请人数23848人,分数线130分(含),通过人数11144人(含补录人员15人)。

2019年3月第二期申请人数19610人,分数线125分(含),通过人数10387人(含补录人员205人)。

2020年3月第三期申请人数24972人,分数线120分(含),通过人数11705名。

2021年3月份第四期申请人数23776人,分数线135分(含),通过人数10459名。

第五期将于2021年11月1日到30日开始申请。从第五期开始,积分分值表采用新的规则,广大市民务必使用新的分值表计算分数。

积分落户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提交申请阶段,办理户口阶段

准备阶段:提前至少半年做准备,一年是最好的。主要做的事情,办理居住证,提高分数。

申请阶段:2021年杭州将开展两轮积分落户。一次3月1日到31日,另一次是11月1日到30日。2022年开始积分落户申请时间就改为11月1日到30日。

办理户口阶段:积分分数线出来并且自己的分数达标,带上自己的相关材料,去派出所办理户口本。

详细问题参考杭州积分落户材料

杭州落户林老师:2021年杭州市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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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资落户

投资纳税落户自2001年起已经实行了十几年了,于2019年10月28日取消杭州投资落户政策。

11、未成年子女投靠

申报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亲或母亲(集体户口除外)。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夫妻投靠落户

落户条件:

1.夫妻婚龄满2年;

2.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本人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同意落户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产权证明;

6.产权人身份证;

7.浙江省居住证。

13、老年投靠落户

落户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

4.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挂靠落户证明:①落户子女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②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6.浙江省居住证。

14、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口除外)

落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所需材料:

(一)因住房搬迁迁移到本人房产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同意落户意见书(有共有产权人的需出具,明确同意申请人成为户主),原件1份。

(二)因失去住所或集体户迁移到非亲属挂靠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户主和房主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6、本人杭州市区住房情况,原件1份。

(三)因工作变更的集体户口迁移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集体户口页,原件1份;

3、迁入地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1份;

4、新单位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因亲属间投靠迁移

1、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2、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夫妻投靠需提供)或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子女投靠需提供),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教高中〔2012〕8号《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数据来源:系统管理员 数据更新:2012年5月22日

2012年市区幼儿园将于6月2日至3日(上午9:00—下午4:00)进行,现就相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杭州市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原则及办法

以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为单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1.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2.部门办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

3.户籍所在地无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到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条件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0〕315号)执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5.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以及驻杭部队干部子女、军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

6.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杭教高中〔2012〕8号《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归国和引进浙商子女按杭教初〔2012〕10号《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执行。

7.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附近幼儿园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8.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三、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在对服务范围内下半年新生入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后,根据本园实际情况拟订招生计划并报区教育局(社发局),由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后确定各园招生计划。

2.各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社发局)下发的招生计划,于招生前一周在幼儿园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经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通告。

3.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须随带户口本、房产证和预防接种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随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315号)规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幼儿园新生录取工作要求在6月底前结束,个别需作调整的,8月底前完成。原则上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其它幼儿园不得重复录取。各幼儿园应在统一招生后两周时间内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未被录取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帮助联系、推荐周边幼儿园。

5.各幼儿园在接受报名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招生政策,努力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无违规招生行为、无家长投诉事件、无家长群体漏夜排队现象;幼儿园报名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

6.各幼儿园招生时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不得提前收缴录取新生的各项费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经录取,享受市区户籍儿童同等收费标准。

各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上城区:87802200

下城区:28908820

江干区:86974951

拱墅区:88259972

西湖区:87965053

滨江区:87119760

经济技术开发区:89898595

风景名胜区:87179568

好了,今天关于“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上城区高中留学机构”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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