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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秋本科专业规则,2020年度本科专业

2020秋本科专业规则,2020年度本科专业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2020秋本科专业规则”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广州中医药大学专业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2.上海电机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3.唐山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5.上海海关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6.汕头大学2020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20秋本科专业规则,2020年度本科专业(图1)

广州中医药大学专业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1、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2、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两步进行录取。

第一步:依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的方法,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二步:未被前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四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如无投档总分排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扩展资料

7月15日,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布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2020年本科23个专业共计招生2870人,横跨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根据招生计划,其中广东省普通类计划1895人,定点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200人,地方专项计划60人;外省普通类计划643人;其他类共72人。在广东省,该校本科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百度百科-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电机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临港校区(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能源经济、经济与金融、经济统计学、质量管理工程、工业工程新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二年级起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高职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少数民族预科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机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机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德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德语或英语;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学分互认)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学分互认)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学分互认)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德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无专业级差,无加试要求。

3.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上海市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本科批次:对同一专业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对达到我校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及特长作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不同专业组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学分互认)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学分互认)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学分互认)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高职(专科)批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及特长作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成绩折算办法、同分处理规则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5.外省市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其他省(市、区)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

同分情况下依据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学分互认)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学分互认)专业、物流管理(中德学分互认)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

2)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投挡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合成投档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省份学校统一按文化分+专业分作为合成投档分),录取时以合成投档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C。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本科专业50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美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15000元/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一般高职专业75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标准参照一般本科专业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和笃行奖学金,大学生自强之星及相关企业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2314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dju.edu.cn

招生办官网:zhaosheng.sdj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23045

十六、其他须知

1.本校2020年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如下: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

汽车类: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完成专业基础阶段学习,根据所在招生大类专业分流办法实行专业分流。

2.“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完成高职阶段学业,符合转段当年上海市“专升本”报名条件且达到上海电机学院“专升本”录取资格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且符合本科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3.入学一年后,符合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可申请转专业。

唐山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名称:唐山学院

二、学校代码:11033

三、学校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院概况:唐山学院地处河北省唐山市市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2.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对文史类和理工类(不包括天津市、山东省)进档考生以“专业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志愿;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于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规则如下:

(一)对于进入投档线的山东省考生,执行山东省发布的学校选考科目相关规定,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

(二)对于进入投档线的天津市考生,执行天津市发布的学校选考科目相关规定,同专业组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5.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省(市)招委统一政策执行,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6.本科商务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本科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语种的考生。

7.报考本科商务英语和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时)要求不低于100分。

8.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只在河北省招收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省艺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9.同分处理办法:

(1)对生源省普通文史、理工类(不包括天津市、山东省)录取时,当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多于录取计划数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天津市、山东省同分考生在专业录取时,依据天津市、山东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调档比例”和“征集志愿”均按生源所在的天津市、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3)美术类录取时,当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多于录取计划数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较高者;若文化总成绩仍相同,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11.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

七、证书的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500元/年、800元/年、1200元/年。

九、招生咨询及****: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162号

邮政编码:063000

联系电话:0315—2792205

E-mail地址:tsxyzsk@163.com

学校官网:

招生网:

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录取规则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

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艺术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

(二)录取志愿顺序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三)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

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大一学习。

(四)专业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8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

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除外)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

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

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按类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物理学、天文学专业按物理学类招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按电子信息类招生。以上专业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六)专项计划

我校2020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0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

第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同时,我校在新生报到期间设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缴费绿色通道”,对贵州籍建档立卡户学生,按383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费用。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

咨询电话:0851-86701855,86701139(传真)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站:

上海海关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上海海关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校名、校址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上海海关学院(国标代码:10274)

第三条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邮政编码:201204)

第三章 办学层次与办学类型

第四条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全日制本科生(学制4年)的招生资格。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五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第四章 招生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严格执行国家和海关总署的招生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方案;全面负责本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程参与、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严把阳光公示关、录取审核关,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受理招生录取方面的投诉。

第八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本校招生工作规定、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专业:海关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国际商务、税收学、经济统计学、法学、英语。

第十条 学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海关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如报考公务员招考职位,必须严格遵循报考当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和规定。

第六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经海关总署及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由各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年度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七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教学培养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海关管理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型匀称;

(二)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0.6(标准对数视力4.8),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三)五官端正,面部无疤痕等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各种残疾;

(四)无各类急慢性传染病。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海关管理专业录取的女生比例不超过30%。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一)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或未填报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九条 考生总分相同,则录取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一)文科考生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同分,则看英语成绩;若英语同分,再看数学成绩;若再同分,则看文科选考科目成绩;

(二)理科考生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同分,则看英语成绩;若英语同分,再看语文成绩;若再同分,则看理科选考科目成绩;

(三)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东考生,先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数学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外语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若同分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录取;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九章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上海海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上海市教委、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不包括教材费等),住宿费1200元/学年。如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一章 新生入学及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承诺绝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取得学籍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二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招生办公室根据本章程及学校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全过程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考生信访与投诉。

(一)学校接待地点:学校南大门招生信访接待室

(二)纪检监督电话:021-28991033

第十三章 咨询及****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一)咨询电话:021-28991053

(二)电子邮箱:zsb_zx@126.com

(三)学校网址:/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各类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上海海关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汕头大学2020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东省“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公办综合性大学,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进行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2001年起,学校全面启动以国际化为导向的改革工程,聘请外籍人才担任执行校长、院长等职务,在课程、教学、资源管理及人事制度进行具典范意义的全方位改革,被李岚清同志高度评价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是汕头大学和李嘉诚基金会重点发展的学院之一,在一批享有国际盛名的艺术家、设计家领导下,学院的教学队伍集结了一批志于艺术与设计教育革新,来自国内外知名高等学府的教授和著名设计专家,并不断从国际业界中邀请和引入从事不同层面文化创意产业的专业人士、中外著名设计师、艺术家来校讲学及主持工作坊和教授各项专业艺术与设计课程。

学院着重提供各项优质、专业及多元化的艺术与设计课程,本着以专业技艺与人文科学并重的宗旨,融合中华文化与世界新观念为基础,发展以启迪创意为本的艺术与设计专业教育,倡导学生发挥个人创意思维,扩展知识领域,提高文化素质。学院每年举办多个不同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国际艺术与设计作品展览,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使其了解国际艺术新思潮及当代文化科技的最新发展,从而培育一群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独当一面,推动创意经济拓展的艺术与设计专才。

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2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6人,有海外留学背景及香港籍教师共22人,占师资总数52.4%。学院现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MFA美术、MFA艺术设计四个硕士点。2020年,开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设计学等六个本科专业。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

环境设计

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国际视野,能在设计行业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软装设计、古建筑活化等方面创新设计人才。

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适应当下互联网与人工智能产业趋势,具备用户体验意识、数据思维和交互设计技能,掌握新媒体艺术表现的全面型设计人才。

公共艺术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国际标准的当代城乡设计人才。

产品设计

培养能够基于本土文化、制造技术、制造工艺、科技发明、材料性能等原型开发的综合型产品研发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具专业性、前沿性、国际性心手合一的视觉传达多元设计方向专门人才。

艺术设计学

创意产业策划与管理

培养既有宏观视野又有跨界协同合作能力的,在文化(创意)领域中从事创新研发、策划执行、营销推广和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汕头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计划面向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山东、广西等省(区)招生。招生专业名称及计划数以各生源省(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报考资格

凡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规定条件,非色盲的艺术类(美术类)考生。

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

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各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各省(区)统考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六、录取规则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对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非色盲的根据各省(区)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40%+考生统考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满分/统考专业满分。

七、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其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八、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每学年1万元。

2.住宿费:900-1800元/学年。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一、咨询及****

汕头大学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网址:

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

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754-86503666

图文传真:0754-82510510

E-Mail:o_zsb stu.edu.cn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网址:

咨询电话:0754-86502258

图文传真:0754-82903226

E-Mail:ckadbks stu.edu.cn

好了,今天关于“2020秋本科专业规则”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2020秋本科专业规则”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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