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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

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的见解和观点。

文章目录列表:

1.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2.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3.2018年北京语言大学招生规则有哪些?
4.2018年青海大学 师范大学 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图1)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代码:1066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551700

 第二条 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另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300人。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考试中心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各项工作。学校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机制,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⒈录取原则: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依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⒉专业安排及退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⒊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

 ⒋2018年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

 ⑴.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⑵.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⑶.教育学类:小学教育(全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⑷.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⑸.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我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学生进校经过一至二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按我校专业分流原则及学生成绩和志愿,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⒌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湖南、甘肃、广西三省(区)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根据“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6CM及以上;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6CM及以上)。若专业术科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除去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除去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按语文、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⒍我校为教育部“对口支援计划”高校,与西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开展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招收的本科生可通过本人申请、学校选拔到西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习(就读期间收费按相关学校标准执行,且联合培养费由学生承担)。

 ⒎我校与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联合招收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60名。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学校共同承担培养任务,为学生提供大唐移动DCNE(大唐移动网络工程师认证)系列职业资格认证服务,优先录用取得DCNE认证证书的学生就业。

 ⒏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6CM及以上)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⒐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试,且英语单科成绩本科需达90分以上。

 10.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11.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12.少数民族班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少数民族,我校部分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与普通本科班合班教学及管理。

 13.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14.少数民族双语预科还需参加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且测试成绩达到划定的合格线。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成了融“奖、助、贷、减、免、补、勤”等途径为一体的资助保障体系。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入住手续,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贵州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名时按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的标准先行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医疗补助、驾驶技能培训费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其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联系电话:0857-8331317

 网址: /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开设92个本科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我校音乐学院始于1958年成立的湖南文艺学院,历经近60年的建设,为全国输送大量优质音乐人才,通过教育育人、文化软实力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和文化艺术发展,学院综合实力在全国综合大学音乐学院中名列前茅。目前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学生约1500人,教职工110余人。下设民族声乐、声歌、音乐剧、钢琴、器乐、理论作曲、舞蹈7个系和音乐创作中心、艺术实践中心、实验中心3个中心。2011年音乐与舞蹈学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是我国仅有的4所综合师范大学拥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点的学科。2012年获批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2014年获批博士后流动站,2015年通过首批教育部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授权点评估,同年还与俄罗斯国立下诺夫哥罗德格林卡音乐学院合作办学,是湖南师范大学获批的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一步奠定了音乐学院在中南及西南九省一市音乐与舞蹈学科的龙头地位。

 近年来,学院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享誉世界的中国民族乐派卓越代表人、我国作曲家赵季平为名誉院长,青年作曲家廖勇为院长;引进中国民族声乐的****王宏伟、世界歌剧舞台上轻型抒情男高音代表歌手之一石倚洁等为学院教授,引进李谷一、廖向红、谭利华、廖昌永、迪里拜尔、方琼、丁毅、王丽达、肖学俊、王佑贵、大兵、于平、杨和平等一批优秀的音乐家、教育家担任讲座、客座教授。诸多优秀人才的涌入为学院音乐学科跻身全国一流学科创造了条件。

 同时,学院特别重视音乐人才的培养,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2%以上,综合素质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建立了潇湘爱乐交响乐团、潇湘国乐团、潇湘天籁合唱团、潇湘舞蹈团等师生艺术团,在长沙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建立了艺术实践基地。涌现出了储声鸿、王安国、杜光、余笃刚、朱咏北等一大批优秀教授,培养了李谷一、廖勇、大兵、王佑贵、杜鸣、陈思思、易秒英、刘一桢等一大批优秀学生。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发挥现有优势和特色,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打造湖南省乃至全国高规格、高素质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发挥音乐教育创新和音乐艺术实践高水平提升的智库作用,争创国内一流。

  一、专业简介

 1 音乐学

 四年制师范类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教育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2 音乐表演

 四年制非师范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3 舞蹈学

 四年制非师范类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4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制非师范本科。该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国立格林卡音乐学院合作开设的4+0项目,引进外方课程占该项目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中方开设基础器乐、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等课程,外方开设听力训练、基础表演研究、指挥学、器乐室内乐、声乐室内乐等课程。主要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音乐表演技能和方法,能胜任专业文艺团体、文化艺术机构的音乐表演、研究等工作,能承担各类学校音乐专业教学工作,能参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表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我校2018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拟在湖南、山西、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四川、内蒙古等省份招生,其中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只在湖南、山西、浙江、江苏、四川、内蒙古等省份招生,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西洋器乐、声乐、钢琴。校考省份拟定计划见下表,湖南等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2018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校考省份拟定计划表

  三、校考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陆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网站报名。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 凡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若包含音乐类、舞蹈类统考,须相对应的统考合格。现场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 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 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湖南省考生文理兼招、外省考生仅招收艺术文科。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等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的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我校组织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校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各省专业统考内容见该省公开发布的考试大纲。

 (三)校考专业考试内容

 1 音乐学专业

 专业初试考主专业,声乐、器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以内,包括考察形象气质、身高。只计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考生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考主专业(分值占90%)和视唱练耳(分值占10%)。从声乐、器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为主专业,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左右,全程录像。

 视唱考五线谱、简谱各模唱一条,练耳为模唱,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当场由评委打分,收集封存回校合成。

 2 音乐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专业初试考主专业,器乐、钢琴、声乐方向任选一项,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以内,包括考察形象气质,身高。只计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考生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考主专业(分值占90%)和视唱练耳(分值占10%)。从器乐、钢琴、声乐方向任选一项为主专业,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左右,全程录像。

 视唱考五线谱、简谱各模唱一条,练耳为模唱,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当场由评委打分,收集封存回校合成。

 3 舞蹈学专业

 专业初试考基本功,随机分组进行。男生考竖叉、横叉、下腰、抱前腿、旁腿、平转(8个)、撕腿跳(2-3个)、双飞燕(5个)、自选技巧;女生考竖叉、横叉、下腰、(前桥)、抱前腿、旁腿、后腿、平转(8个)、大跳(2-3个)、倒踢紫金冠(2-3个)、自选技巧,同时考察形象气质、身高,3分钟以内。只计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考生进行复试。

 专业复试考剧目,含技巧展示,3分钟左右。全程录像。

 以上专业面试时全程录音录像,组织专家予以复评。

  五、校考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省外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至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并作为录取依据。请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我校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取得我校舞蹈类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湖南省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其他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并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七、其他

 1 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

 音乐学院:0731-88838506

 3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4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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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语言大学招生规则有哪些?

法制晚报讯(实习生 杨雪)记者上午从北京语言大学了解到,北语今年将新增三个本科专业,土耳其语专业面向全国统招。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外国语学部英语学院的英语(“英+土”复语)专业调整为外国语学部中东学院的土耳其语专业(“土+英”复语)本科专业,此专业为全国统招。

此外,艺术学院新增两个本科专业。其中书法学计划招生10人,面向北京、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辽宁、湖南、江苏与浙江省招生,音乐学计划招生15人,声乐7人器乐8人,面向北京、河北、山东、辽宁、湖南与河南招生。

据介绍,音乐学与书法学属于艺术招生类专业,由于专业课成绩已出,有部分考生已进入招生名单。“等高考成绩出来之后,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按比例相加,择优录取。”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北语的招生计划基本与前几年持平,报考本科一批次志愿的学生(包括服从调剂生)原则上提档不退档。此外,高考前后,北语将会参加各省市组织的高校招生咨询会,学生可以关注北京语言大学的官方微信,获取咨询会具体场次。

此外,今天上午,北京语言大学第十四届世界文化节游园会暨校园开放日活动开幕,共有106个国家和地区的北语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上午九时,等候在学校东门的嘉年华队伍正式开始游行。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同国家的学生手持国旗,穿着代表自己国家和民族的传统服饰走在队伍中。

2018年青海大学 师范大学 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青海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青海大学

 2、校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4、层 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

 5、学校特色:青海大学(国标代码为10743)是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对口支援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是国家首批百所创新示范校,是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大学科技园。

 6、****: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71)5310697 传 真:(0971)5310697 邮政编码:810016 E-mail:zsb@qhu.edu.cn 网 址:

 二、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青海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3、青海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计划调整原则: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

 4、藏医学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均不要求英语口试。

 5、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只招收除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外,具有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业(牧业)家庭户口、在本省中学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参加了我省当年高考的考生。

 6、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8、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省级专项计划(含藏区专项计划、生态专项计划、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四、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综合评价。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原则,选拔新生。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3、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办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5、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及青海大学网站中公布。

 6、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现行收费标准为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2800元—3000元/年;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农牧类专业2400元/年;医学类专业2800元—3300元/年。青海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如有调整,具体标准按青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2、住宿费标准: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按《关于青海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有关事宜的复函》青发改函[2012]379号的审批标准执行,根据所住房型,600元-1200元/生.年不等。

 六、毕业证书的发放

 1、在校生完成学业后,按《青海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颁发青海大学毕业证书。

 2、在校生完成学业后,按《青海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授予相关学士学位。

 七、奖助贷措施

 1、奖学金设置:

 (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奖励面10%,600元/生.年。

 (2)专业奖学金:凡农、林、牧、地质、矿产专业及少数民族班学生均享受,600元/生.年。

 (3)单项奖学金:学生在全国、省、市或学校举办的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奖,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获该奖,奖励金额不等。

 (4)小岛奖学金: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用于奖励优秀学生,1000元/生.年。

 (5)宝钢奖学金:由上海宝钢基金会赞助,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10000元/生.年。

 (6)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人.年。

 (7)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比例占在校生的4%、奖励金额5000元/人.年。

 (8)国家助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比例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50%,资助金额: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

 2、贫困资助及特困补助:为帮助学习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学业,由政府、社会和个人提供,设立了湖北商会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火箭军助学金、国泰君安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等助学金,资助金额:1000-10000元/人.年。

 3、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前可向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入学后凭《贷款受理证明》可缓交学费。

 勤工助学是培养教育学生和解决贫困生困难的又一个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暂行)》。通过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不断扩大勤工助学范围,以创立更多的适合学生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一方面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贫困生在经济上得到改善。

 八、附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青海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2、本章程解释权归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青海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四条 城北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

 第五条 城西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五四西路38号。

 第六条 成都校区(崇州):四川省成都崇州市滨河路。

 第七条 盐湖校区:青海省格尔木市机场路。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八条 青海师范大学为青海省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九条 青海师范大学主管部门为青海省教育厅。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十条 青海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报考体育、艺术类、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的考生须专业测试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省招委会规定标准。

 第十七条 对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专业,须专业测试成绩及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青海省2018年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经青海省招办投档,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情况,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二十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四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当生源不足时,本校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 ****

 1.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学院路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 联系电话:0971-6318787 传 真:0971-6318787

 3. 网 址:Http://zsb.qhnu.edu.cn

 4. E_Mail:zsb1@qhnu.edu.cn

 备注:青海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待青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青海民族大学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学校代码:10748

 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和青海省政府共建的综合性民族院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青海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青海民族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青海民族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青海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青海民族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近年来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招生计划。报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青海民族大学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青海民族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和体育单招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青海民族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本科不超过1:1.1;其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青海民族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青海民族大学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区) 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不累加。

 第十四条 青海民族大学民族语言类专业只招收用民族语言(藏文、蒙文)答卷的考生,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余专业不限民族比例。

 第十五条 青海民族大学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专业提前录取,其余专业按各省(市、区)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青海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青海民族大学艺术类、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青海民族大学学费收费标准:青海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待青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青海民族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青海民族大学设有民族类、师范类专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丰田助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每人每年可得到500—8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青海民族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青海民族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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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0971-8808501 8804611

 传 真:0971-8808501

 邮 编:810007

 E— mail: qhmd10748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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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关于“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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