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本科专业解读,本科专业2020年
- 留学本科专业
- 2024-11-05 1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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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有哪些专业?2.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怎么样?
4.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理学和工学有什么区别?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有哪些专业?
哈喽各位学弟学妹们好~知道各位现在对我们学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非常感兴趣,那么为了让学弟学妹们能选择更感兴趣的专业,所以学姐来为大家说明说明吧!
第一、专业简介
根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设有财务与金融学院、创意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信息学院4个二级教学单位,设置了26个本科专业。
第二、教育建设
截止2022年9月,学院入选2021年度省级特色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
省级特色(北京市)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工程、视觉传达艺术
省级重点(北京市)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会计学、国际商务、金融工程、视觉传达设计
第三、师资力量
截止2022年9月,学院现有专兼职任课教师400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占 51% ,硕士以上学位的占 80.3% 。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以高学历、高职称的中青年教师为主,采取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聘任方式。教师队伍分为三个部分:北京工商大学的教师、学院的专任教师、学院从全国著名高校聘请的兼职教师。
好啦,相信大家都能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学姐希望各位都能选择自己心仪的专业,祝各位大学生活多姿多彩丰富有趣~
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8平方米;生师比17.0:1;专任教师118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67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722.3元;图书184.2万册,生均图书81.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职升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原则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2
020302
金融工程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4
030101K
法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法学
4200
5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6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7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8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13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15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19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0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1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2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3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0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7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8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9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0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1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9年
理工
工学
4800
42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3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4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5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6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7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8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9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0
130301
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1
130310
动画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2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3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生?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1000元/年·人。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艺术类: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条件。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方式,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政策执行。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征集省份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4. 中(高)职升学:考生取得相应录取资格,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规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当总成绩相 同时,高职升学考生(非师范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按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政策执行。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政策。
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
普通类:按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属于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艺术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招生省份有统一录取原则执行该省录取原则,若无明确规定,执行我校录取原则。
6.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
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
网址: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怎么样?
同学们好~今天学姐要为大家介绍的是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的环境工程专业~快跟我一起看下去吧!
专业简介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于2003年设置并开始专科层次招生,2016年成为学校首批五个本科专业之一,现在是“中美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第三批建设院校”试点专业,2020年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考研情况
环境工程专业2020届、2021届和2022届本科毕业生中100余人考取硕士研究生,考研录取率逐年提高,录取高校包括清华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985高校,主要报考专业有环境工程、资源与环境等。
就业情况
2021和2022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99%以上,学生就业率为100%,就业单位包括北京市卫建委、牡丹江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事业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等央企或国企。
以上就是关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
第五条 浙江省代码:001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学校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湿地畔,校园土地面积1900余亩;安吉校区位于拥有联合国人居奖美誉的竹乡安吉,土地面积800余亩。校园环境自然优美,山明水秀,湖光鹭影。(2020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其中中德工程师学院各专业及英语、德语专业大二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表演、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国际商务(国际班)学生四年全部安排在小和山校区就读。)具体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联合培养学生,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合作院校的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省属公办院校,前身由浙江大学于1980年创办。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学校和“国家‘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长期借鉴德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坚持开放办学,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硕博授权高校前列,在2017中国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500强中位列全国第96位。学校现有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3个,省级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级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1个。学校拥有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学术水平一流、师德师风高尚、梯队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400余名,专任教师107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47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4%以上,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术经历教师占30%以上,双师双能型教师占40%以上。
学校拥有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学、物理学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车辆工程、汉语国际教育、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设有本科专业56个,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德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通过欧盟高等教育专业ACQUIN认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等2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轻化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等11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名,留学生2200余名。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薪资水平稳居浙江省前列。
学校秉承“崇德、尚用、求真、创新”之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应用型办学,彰显国际化特色,实施“多院一体,四轮驱动”的开放强校主战略,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改革创新、追求卓越,致力于建设德国模式、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化应用型大学。
第十条 二级学院设置:学校设有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理学院/曙光大数据学院、外国语学院/中德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
第十一条 2020年拟招生专业:学校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工程、城乡规划、工程造价、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表演、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业工程、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工程、国际商务、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英语、德语等50个本科专业。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联合)办学及项目
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称“2+3项目”):自2000年起,学校先后与德国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奥斯特法利亚应用科学大学、纽伦堡应用科学大学、肯普滕应用科学大学、艾姆敦雷尔应用科学大学、科堡应用科学大学、奥登堡应用科学大学、德累斯顿技术经济大学、埃尔福特应用科学大学等9所德国公立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专业类别为:机械类、电气类、土木类、生物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信息与计算科学类等。前两年各专业的项目学生在浙江科技学院学习德语、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以及相关实践实习课程等,各科成绩合格,且通过德国合作院校的专业能力选拔考试以及德国德福考试院举办的德语德福考试(DaF)的项目学生,可到对应德国的合作院校进行为期三年的留学深造。对未能到或放弃到德国合作院校留学深造的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浙江科技学院同类专业继续学习,完成相关专业课程的,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称“中澳2+2项目”):自2020年起,学校机器人工程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国际商务专业与麦考瑞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浙江科技学院学习,且符合外方合作院校的语言要求和专业成绩要求,第三、第四学年到对应外方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并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学士学位证书。参加该计划的学生国内学费标准与我校相应专业普通学生一致,在外学习期间须正常缴纳中方学费,在外方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往返旅费及办理出国过程中的第三方费用由学生自理。涉及办理本项目学分互认费、项目管理费、衔接课程费等相关服务费用由项目主办方另行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德工程师学院是教育部2014年正式批准设立的浙江省首家本科及以上层次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土木工程专业合作方为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合作方为德国西海岸应用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合作方为德国西萨克森茨维考应用科技大学。学院系统引进了德国应用科技大学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管理模式,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由德方资深教授授课;中方教师绝大多数拥有长期留德背景。学制4年,可在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赴德国学习交流,符合双方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中德两国的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法国CY 塞尔齐?巴黎大学(原塞尔齐?蓬多瓦兹大学)合作举办,学制4年,共引进21门法方课程,其中15门由法方教师来校授课。毕业时符合条件的授予法方学士学位证书,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举办,学制4年,毕业时符合条件的授予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四年如选择赴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完成美方课程,符合条件的可授予美方金融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相关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国(境)内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 85070100。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中学校原则上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普通文理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即两门选测科目需达到B及以上),必修科目等级是4C1合格及以上;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1.学校在浙江省实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2.学校2020年招收港澳台学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2020年华侨、港澳台联招招生简章》和《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安排,学校部分专业面向浙江省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29个县(市、区)招生,实行提前录取,相关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志愿实行“专业(类)+学校”形式,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每个专业限招3人,录取额满为止。
4.学校2020年招收浙江省专升本学生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5.学校2020年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合作进行两年制的专升本培养,考生录取后在对应合作学院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文凭。具体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6.学校2020年招收高职单考单招本科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7.学校2020年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的招生工作,具体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执行。
8.学校2020年招收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按照《浙江科技学院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9.具体2020年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专业确定方法:浙江省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的方式录取。省外若有建议推荐的专业确定方式,按建议的方式执行;若无,则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专业,无专业级差”的方式执行。当专业志愿报考不平衡时,对“服从专业志愿” 的考生按高考成绩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进行校内择优调剂,同分排序规则依照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外语要求: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德语或日语(中法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有关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序号
专 业
外语要求
1
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普通类各专业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110分
2
英语、德语
3
中澳2+2联合培养项目各专业
4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工业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5
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100分
6
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90分
第二十条 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内学生报考专业(类)需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中的科目之一的要求,范围不限的不做要求。
序号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范围
类中所含专业
1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物理或化学或技术
2
机械类
物理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
4
自动化类
物理
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5
机器人工程
物理
6
计算机类
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
7
电子信息类
物理
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8
土木工程
物理
9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物理
10
建筑学
物理或历史或地理
11
城乡规划
物理或历史或地理
12
工程造价
物理
13
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
物理
14
化工制药类
化学或物理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15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
16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17
生物工程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18
轻化工程
化学或物理
19
环境工程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20
工商管理类
不限
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业工程
21
工商管理类(国际班)
不限
国际商务(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
22
经济与贸易类
不限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
23
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
不限
经济学
2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理
24
应用物理学
物理
25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
26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
27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
物理
28
服装设计与工程
技术或化学或物理
29
工业设计
物理
30
设计学类
不限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
31
表演
不限
32
汉语言文学
不限
33
英语
不限
34
德语
不限
35
机械类 (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36
电气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7
计算机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38
土木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土木工程
39
生物工程类 (中德2+3联合培养)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40
工业工程类 (中德2+3联合培养)
不限
物流管理、工业工程
41
设计学类 (中德2+3联合培养)
不限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42
工业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不限
43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物理
44
国际商务(中澳2+2联合培养)
不限
45
机器人工程(中澳2+2联合培养)
物理
其他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选考科目参照浙江省(除含技术科目要求外),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联考(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出省线,录取时按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无特定规则,综合分=文化分+专业统考分。
表演专业录取规则: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考生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省本科线,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省按省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摄影专业纳入设计学类大类按美术类招生。
其他具体事宜以《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鼓励措施:
1. 高考成绩浙江省排名前3万名考生,未直接进入中德2+3联合培养或中德合作办学专业的,学校在开学初第一周该项目选拔时给予优先考虑。
2. 转专业规则:为适应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需求,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详见《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校部分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浙江省内排名前3万名的考生确保其分流时按一志愿专业分流。2020年分别按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工商管理类(国际班)、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设计学类等大类录取,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所在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办法实施。机械类学生可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等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自动化类可在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计算机类可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电子信息类可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可在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商管理类(国际班)可在国际商务(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商管理类可在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工业工程、物流管理等5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可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等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设计学类可在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等6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二十四条 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二十五条 学制要求:中德2+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及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将根据德国高校入学资格做出限定,即只招收小学至高中十二年制基础教育的学生,中德2+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生专业的确定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段)次录取名单;录取考生档案根据各省招生公办室(教育考试院)规定办理。
第五章 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卓越学子奖学金、本科学生奖学金、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优秀普通本科新生奖学金、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本科生考研、国境外升学和创业奖学金、中外合作办学奖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新生报到现场专门设置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入学后,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审批后执行。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与相应的普通专业相同(德方组织的德语语言考试及专业选拔考试和学生在国外生活费等需另行支付)。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
1.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小和山校区),邮编:310023
2.招生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兼传真)
3.学校网址:
4.招生信息网:
5.招生咨询邮箱:zsb165@zust.edu.cn
6. 招生咨询QQ群:559354747、755852051
7. 招生微信公众号:浙科招生
浙江科技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理学和工学有什么区别?
一、涵盖不同
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质学、地理科学、地球物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力学、电子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统计学等16个学科类,共有31个本科专业。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矿、材料、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土建、水利、测绘、环境与安全、化工与制药、交通运输、海洋工程、轻工纺织食品等。
二、侧重点不同
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理学:侧重研究物质世界基本规律的科学。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工学:侧重研究的是技术,要求研究得越简单,能把生产成本降得越低越好。
三、核心技术
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理学:详细介绍分析分布式文件系统HDFS、集群文件系统ClusterFS和NoSQL Database技术的原理与应用;分布式计算框架Mapreduce、分布式数据库HBase、分布式数据仓库Hive。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工学:详细介绍数据挖掘技术、数据挖掘算法–Minhash, Jaccard and Cosine similarity,TF-IDF数据挖掘算法–聚类算法;以及数据挖掘技术在行业中的具体应用。
今天关于“2020本科专业解读”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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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本科专业解读,本科专业2020年由留学帮手网留学本科专业栏目发布,感谢您对留学帮手网的认可,以及对我们原创作品以及文章的青睐,非常欢迎各位朋友分享到个人网站或者朋友圈,但转载请说明文章出处“2020本科专业解读,本科专业2020年”